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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上高县人民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

发布日期:2025-09-05


上高县人民医院
住院预交金收取公示



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切实减轻住院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贛卫财务发【2025】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对各科常见病种进行了医保个人负担情况的数据测算,制定了以下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费参考金额。

特此公示

上高县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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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表仅列出我院当前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标准,未列出的病种疾患可先预缴2000元;如后期费用增加,应相应补交。

2.常见病种仅限无并发症的正常病例,如有并发症或基础疾病费用增加后,应及时补缴。

3.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

4.自费患者或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患者请根据病情治疗需要缴纳住院预交金。

5.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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